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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行翻译:翻译是一场漫长的卧游

编辑:知行翻译   浏览量:0    时间:2019-12-30

  刚 将约瑟夫·奥尼尔的《地国》一书初稿翻译完了。这是一部关于纽约城的书。一本好书可是让你认识一个地区,一个城市,甚至一个大陆。翻译《一个唯美主义者的 遗言》,我跟着”奥斯卡·王尔德“游巴黎。翻译《万灵节》,我跟着诺特博姆游柏林。翻译《布鲁克林有棵树》,我认识了布鲁克林。我还曾经跟着奈保尔跑到了 非洲。而奥尼尔这本书,让我重新回到了若干年前曾经”到此一游“过的纽约城。俗话说,观景不如听景,听景不如读景,读景不如译景。这种”翻译“旅游没有人 烦你,没有人催你,你想呆多久就呆多久,也无商贩之骚扰,奔波之劳形。总而言之很过瘾。这样的体验,毫不夸张地说,让我觉得我多活了几辈子。推荐阅读:文学翻译

  这比喻形容读书更恰当,但书捧手里,三两天读完了,翻译是一场马拉松式的”慢阅读“,到末了,你甚至感觉对一个地方的了解,超过了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活的居民,更不要说走马观花到此一游的旅客了。

 

  翻 译小说的时候,我在流程上有些古怪的地方,不是仔仔细细看完才翻。那我怎么了解书呢?一般情况下,在决定接不接活前,如附近图书馆有语音版,我会找来听 听,感觉一下。找不到语音版,就找到书翻翻,看文字是否对味。有些相中的文字很有挑战性,不过我反倒更喜欢这些,被战胜的困难就是财富,其间自有一分不能 与外人道的满足。

  做翻译不容易。我有白天的工作,写各种各样的稿件,还有两个精力旺盛的孩子。世界上比我忙的人多了去了。翻译是穷忙,但是需要大块时间大片安静。我的时间我的寂静是怎么来的呢?一是靠起早摸黑,二靠不看电视,三靠简化生活。

  说 翻译是”卧游“只是说到它是一苦中作乐穷开心。换个比喻,或许能反过来形容它的乐中之苦。人说作家写作是码字。这么说的话,翻译是搬迁加建筑加装修。你将 人码好的字拆了,一个钉子户不留,一块块运走,然后放新地方,重新码起来,拾掇齐整,末了还得给收拾好,不留垃圾让人看着扎眼。一般人以为这只是中英文的 功底问题,其实做这活也需要时间,需要精力,需要体力。这不是人干的事,这是超人干的事。

  既然如 此,我想从事此业的人都有各自享受这项工作的办法。我的办法是将其变成慢阅读。一旦接手,我不会看完三遍五遍再去动笔翻,我一遍都不看完。不然的话,针对 小说本身的好奇也就没有了。没看完,所以会带着一种好奇,带着”What's next"的疑问,一段一段往前翻。不然的话,你想想看,等小孩全部入睡了,或是还没有起床,已经夜里十一点,或者是早晨五六点,你在翻一本前因后果来龙 去脉你都已经了如指掌的小说,不乏味不困吗?没有一本翻译教材里会告诉你这一点,然而这是活生生的现实。当翻译离开了阅读的好奇,你就从一个游客,变成了 天天带人去同样景点的当地司机了。文学翻译

  至于这么去翻会不会前后不一,有无前后理解的差异?肯定有的,但 可以纠正。翻到后面,发觉前面理解错了,可以追回去去改。更关键的,书译完,还得去校对几遍。其中之一,是对照原文,再一句句过一遍,将前后可能出现的错 误或者不统一修正过来。最后,得放一段时间,然后抛开原文,作为读者再看一遍,看中文本身是否地道。前后的一致性和互文中的准确性,是靠这样的校对,和长 时间的打磨,调查,请教来提高的。一些不敢肯定的地方,我会标上记号,满世界查资料问人。一些当时能查到的疑难,我会当场去查,所以有时候一天翻译几小 时,其间只翻译了一段,剩下的时间在上网搜索关于某个词语的具体介绍。干这行钻牛角尖几乎是职业需要。没有办法投机取巧,偷工减料。翻译此书中发现了不少 关于板球的描述,有时候说到具体某个队员和另外一个队员的对阵,这时候我七搜八搜,居然找到了当时那场比赛的录像,为了看到具体的某个场景,还真得把录像 看完了。所以你不要说我不看球,我看的,我甚至和一位教练一样翻出旧录像来。俾斯麦说立法就好比做香肠,你不想去看背后怎么做的。翻译的书籍也是一样。有 时候你看到某名家的翻译行云流水,其实背后的慢工很多,一气是呵不成的。就好比写草书,你看着”快“,但是据一些书法家介绍,其实写起来是比较慢的。我们 看过了太多一场酒后一挥而就的优美传说。你没有看到的是那些一挥而造成的无数废品。翻译中的”快“活也有,林琴南就是一个,”声受笔追“。他的长处是不懂

  外文,短处也是不懂外文。他没有必要的拘束感,译文如果推敲起来,中间错误也很多。只不过他中文牛,牛到可以帮他掩百丑。

  我 翻译得比较慢。每天翻完一段,去上班,去睡觉,这时就在纳闷:接下来会是什么?有时我很想一口气看完,发现恰克·拉姆克森到底后来是怎么回事,可是我强迫 自己不去看。所以我是译者也是读者。如吉尼斯记录需要收录一位阅读速度最慢的读者,我愿意参与。我”看“完这本256页的小说,差不多用了七八个月的时 间。此间坐在同样的窗前,夜静或是凌晨,能看到外面的花开花落,鸟儿欢啼,松鼠嬉戏,大风吹过竹林,老鹰俯视鱼池。也看着电脑的视窗里,此书被推荐,得 奖,成为畅销书,然后我回来继续琢磨。

  这本书不那么好读。在Good Reads网站上有这样一段反馈:“我应该数一数我看奥尼尔《地国》时查的生词了,至少有一百个吧。我好歹还是一常青藤名校的硕士!还有那些生冷复杂的句 式,有时候我得连看三遍,才略微知道一点它的意思。” 说这话的人,是一个美国名校的读者。他尚且如此,何况我这样不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人。我翻译的时候,我的一个老师Barbara(斯坦福大学古典文学专业) 也从图书馆借了一本,我遇到问题就将第几页第几行的某句话拿出来,发邮件问这位千里之外的老师。有回我看她都火了,说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,不知所云。

  奥尼尔是一律师。可能是因为法律这个职业的需要,他的措辞十分准确,他的词汇量也极大,我一边翻译一边查字典。看过他这些精确到位、掷地有声的用词,我妄自菲薄,觉得自己就跟用”非常非常非常地...“的一些词汇贫乏的电台电视台主持人似的。

  他 的句式变化多端。他的库存里十八般长短兵器样样齐全而且调换着用。有的时候句子短小有力,一剑封喉。有时候从句套从句飘飘洒洒,一整段是一句话,你瞧这法 律的背景把人给害的!所以很多汉学家批评中国作家不看外文,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。你钻进去看看,有时候会发现人家的句子还有这些玩法,这样也会丰富自己的 表述。

  不过这人的文字,读者要么很喜欢,要么很不喜欢。有读者说它矫揉造作。有些地方太有实验性 了。我一开始不喜欢,可是怪的是,越到后来越喜欢,恐怕这有被其文字绑架的”人质情结“作祟,但得知他的法律背景之后,也能了解他为什么会这么写的。我建 议读者,尤其是读原文的读者,先去读一读法律公文,回来再来看小说,这样你会喜欢他的文字。或许你会说:你这叫什么话?看本书还要这么费劲我看它作甚?当 然可以,这也是一种风格,没人逼你喜欢,不喜欢也不会死。

  奥尼尔的比喻大多十分冷僻,比如他曾将亚 利桑那的风景,比作成显示出现了故障的电视屏幕。将脚下有虫子的土地比作幽暗的海洋。还有针对房屋的古怪比喻:“游人总可以隐约看到零零散散的小砖房,如 沃尔舍腾、莱德申丹、雷斯维克、佐特密尔这些小城,在大小便失禁之中,排泄到海牙四围的乡村一样。” 湖面的光泽,他居然比作轮胎驶过的痕迹:“那褐色的河流,现在十分平静,有的地方颇有光泽,仿佛有银色的轮胎从其上面滑过一般。”有些比喻比较生硬,但是 有些也因奇新奇处,让人耳目一新,过目难忘。

  他的语言有时候过于古怪,在英文 中读来就是这个感觉,翻译时候将其翻译得八面玲珑,反倒不是好事,所以只好以怪译怪了。这个选择很痛苦。翻译作品的大部分读者是不看原文的,他不大可能知 道这原文的佶屈、生硬、古怪。书中有一些意识流色彩,意象跳跃性很大,时空过度几如天马行空,基本上不守任何规矩。这些意识流的段落,恰恰也是书中最抒情 的部分,比如他乘火车去纽约上州的那一段,他在火车里遐想,想到了荷兰,想到了板球比赛,想到了远在英国的儿子,最后黯然神伤,“这一切,世上无人看 见”。

  书中文字游戏比比皆是,连书名都是。此书原名为Netherland。乍一看你会以为是《荷 兰》,但是Netherlands才是“荷兰”。书中提到不少荷兰往事,但更多说的是纽约。Nether , 本意指“地下的,地表下的”。这是一部关于911后美国的小说,书名暗含的意思是911后,美国从一个老大帝国,硬着陆了,凤凰落地不如鸡,所以我译成 了”地国“。

  奥尼尔1964年生于爱尔兰科克,祖上一方是爱尔兰人,一方是土耳其人。爱尔兰盛产酒 鬼和作家。土耳其则在东西方交界。怪不得很多评论家见到此书眼睛亮了,说近年最出色的后殖民主义作品来了。奥尼尔后来在莫桑比克、南非、伊朗、土耳其、荷 兰长大。我上次在评论诺贝尔奖的时候,曾称评委喜欢这种“跨文化”的,”跨界“的作家。至少在目前,这是一个时尚。中国人除了北韩新马泰,进出国门都不 便,这方面很吃亏。我能理解为什么评论界会喜欢这本书,因为它颇为复杂,主题繁多,一个套一个 —— 恕我也来用一个生冷的比喻 —— 如同迷宫一般的地下洞穴群。奥尼尔写这本书用力很猛,里头有“十本书的份量”(《纽约时报》Dwight Garner语),所以你说它是移民文学也好,后911文学也好,抒情小说也好,思想小说也好,都还有点那么回事,横看成岭侧成峰,有得玩味。你得承认, 一些批评家就是要看这种作品,主题太单一的,也显不出他的水平来。我以前翻译的《布鲁克林有棵树》,就是因为这个弱点,不被评论家太看重,虽然此书非常 “叫座”。评论界这一做法有点势利,不过话说回来,你让朗朗去弹周杰伦的曲子,他也发挥不出最佳状态。大家玩的本来就不是一个游戏,不如多摆几张桌子,拱 猪的拱猪,升级的升级好了。

  奥尼尔的另外一个长项,是他玩文学,是把文学当爱好来做的。他本来学的 是英文,后来说”文学太宝贵了“,舍不得当职业,于是去英国剑桥大学读了法律,以后成了律师。奥尼尔一家就住在书中所写的切尔西酒店,哪位朋友在纽约的, 去这酒店转转,看能不能撞上。关于此书的另外一个八卦,是他被奥巴马看了,并推荐给白宫的幕僚。再后来又被奥普拉看上,不知怎么又被她喜欢上了,说要拍成 电影,据说已经请到了《美国丽人》的导演筹拍此片。

  我以前就说过,我每次翻译,都有特异功能。每次 译著在国内未必畅销,但是作家自己则接连不断撞大运。(顺便说一句,几个月前,国内一出版社让我推荐一本书,作为当年外国文学奖提名,我提名后,国内没有 动静,但是第三天,此书获得了美国一大奖,就是那本Let the Great World Spin,作者Colum McCann)。有个笑话,说有女人和丈夫吵架,说,上帝啊,你让孩子爸爸也尝尝生孩子的痛苦多好!结果她丈夫没事,陈冠希痛晕倒了。推荐:文学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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